学生顶岗实习三方协议书
甲方: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
地址:广西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君武路168号
乙方:
地址:
丙方:
为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,确保学生顶岗实习的规范、安全、有序地开展,根据国家教育部、财政部、人社部、安监总局和保监会共同签发的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》(教职成[2016]3号)的精神,甲(学校)、乙(实习单位)、丙(学生)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实习协议,以明确各方的职责义务和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。
实习期限: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。
实习地点:
实习内容:
一、甲方的责任
1.向乙、丙双方如实介绍各自的基本情况,组织双向选择(见面)会,并协助乙方确定录用实习学生名单。
2.教育丙方遵守乙方有关规定和劳动纪律,服从乙方安排与管理,努力工作。对违反纪律者进行批评教育,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处理。
3.建立以育人为目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实习考核评价制度,与乙方一起对丙方实施考核。考核合格者获得学分,记入学籍档案。
4.指定工作人员与乙方和丙方联络,对实习过程进行监管,实现对丙方的常态化指导。
5.派出工作人员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巡回指导,协调有关问题。
6.督促乙方为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实习环境、执行《劳动法》关于工作时间和报酬(补助)等规定、为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。发生意外事故时,与乙方一道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。
二、乙方的责任
1.为丙方提供符合条件和安全健康的顶岗实习环境,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、井下、放射性、高毒、易燃易爆及其它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,不得安排到酒吧、夜总会、歌厅、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。
2. 负责开展岗前培训和丙方实习期间的生产、生活安全,提供安全稳定的食宿条件,提供正常的休假安排,遵照法律法规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。
3.根据工作量或工作时间按月向丙方支付工作报酬(补助),工作报酬为每月 元。因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,应征得学生同意,并按规定支付加班补助。不得向丙方收取实习押金、实习报酬提成和其它形式的费用,不得扣押学生身份证件。
4.对违反乙方有关规定和劳动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;造成严重影响的,经与学校沟通协调后可以解除实习协议。
5.为丙方办理实习学生责任保险,并支付保险费,保险责任范围应覆盖学生实习活动的全过程。丙方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,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,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;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,由甲方、乙方、丙方根据过错原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6.实习期间,学生如果发生伤害事故、意外事故或突发疾病时,应及时组织救治和理赔,并及时通知学校及学生家长。
7. 指定相关人员担任顶岗实习的校外指导教师,协助学校做好丙方去向和实习评价工作。丙方自行解除实习协议应及时通知学校,实习结束应填写《顶岗实习考核鉴定表》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三、丙方的责任
1.必须按规定完成顶岗实习任务才能毕业,实习结束应上交《顶岗实习考核鉴定表》、《实习日志》、《实习总结》等相关材料给所在系,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实习成绩不合格不能毕业。
2.实习期间,每半个月至少应与家长、辅导员(班主任、指导老师)报告一次实习情况。因实习岗位不适合需变换实习单位的,应及时报告实习单位、家长和所在系,经协商同意后方能离职,并办清相应手续。
3.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、劳动纪律,服从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及管理,遵守生产安全管理规定和工作操作规程,不准做有损学校和实习单位形象的事情,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理。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,应当依法予以赔偿。
4.实习期间应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,防止工作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,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,谨防诈骗份子。
5.遵守学校顶岗实习管理规定,不能参与游泳、探险、斗殴等高风险或违法活动,不能参与涉及黄、赌、毒和迷信、传销等活动。
6.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,应填写《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》,并提供实习单位资质材料及接收证明,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实习。
四、其他条款
1.任何一方未经另两方同意不可随意终止本协议。
2.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,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。
3.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,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,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。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,由事故责任方依法承担。如事故责任及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的,可走法律途径解决。
4.本协议一式三份,甲、乙、丙各执一份,经甲、乙、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,三方须共同遵守,其他未尽事宜,由三方协商解决。
甲方签字(盖章): 年 月 日
乙方签字(盖章): 年 月 日
丙方签字: 年 月 日